知识动态|知识所代理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

发布日期:2025-04-29 09:10:23   浏览量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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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从2024年审结的4213件案件中筛选出157件案件提炼190条裁判要旨,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裁判要旨摘要(2024)》。其中第73条裁判要旨“确认不侵权之诉与错误通知导致的损害赔偿的一并审理认定”来自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专利诉讼团队代理的:涉“车载置物架”实用新型专利确认不侵权及网络侵权责任案。


案件详情

2022年12月10日、12月30日,专利权人上海某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其自行制作的《专利侵权分析报告》、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出具的《专利侵权比对分析报告》向1688平台投诉常州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的两款产品侵害涉案专利权,后两款产品均被平台下架。2023年1月7日,常州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就专利权人的投诉,委托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专利诉讼团队张苏沛、何冰两位律师,于2023年1月9日以EMS方式向专利权人发送律师函,明确告知专利权人撤回相关投诉,并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诉权,专利权人未予履行。

常州某车辆科技有限公司遂提起本案之诉,请求确认其生产销售的被投诉产品不侵害涉案专利的专利权,并诉请专利权人赔偿其因被投诉商品下架、无法销售造成的损失。


【裁判要旨】

确认被投诉商品不侵权与主张因权利人的错误通知导致的损害赔偿一般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当事人一并主张的,可以以确认不侵权纠纷及侵权责任纠纷两个案由一并审理。权利人的投诉行为存在过失,构成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三款所规定的“通知错误”,应当赔偿因此给被投诉方造成的损失。


【律师贡献】

在本案中,张苏沛、何冰两位律师的作用贯穿于侵权判断、程序应对、诉讼攻防及损失追偿的全过程,充分体现了法律服务的专业价值。

第一,精准应对侵权警告,构建程序合法性基础。

专利权人通过电商平台投诉导致被投诉方产品下架,其行为实质构成专利法意义上的“侵权警告”。代理律师在接到委托后,迅速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向专利权人发送书面《律师函》,明确要求其撤回投诉或提起诉讼。此举严格遵循“书面催告—合理期限—确认不侵权之诉”的程序要件,确保被投诉方后续起诉的合法性。律师通过EMS寄送并保留签收凭证,固定了关键时间节点(1月9日发送、1月11日签收),为后续证明专利权人“逾期未起诉”提供程序证据,避免因催告程序瑕疵导致诉讼被驳回。

第二,技术比对与证据组织,夯实不侵权实体抗辩基础。

针对专利权人自行制作的《专利侵权分析报告》,以及浙江省知识产权研究与服务中心出具的《专利侵权比对分析报告》,代理律师进行了仔细研究,并协调被投诉方提供产品技术图纸、样品,结合专利权利要求书提炼技术特征;对涉案专利与被投诉产品进行逐项比对,形成比对分析报告。确认被投诉产品并未落入涉案专利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内,未构成侵权,为案件不侵权结论夯实了基础。

第三,诉讼策略设计与损害赔偿举证,奠定赔偿数额基础。

在确认不侵权之诉中,律师需制定“攻防一体”的诉讼策略,主动进攻:请求法院确认不侵权,消除产品下架对商誉和市场的影响;防御反击:主张专利权人滥用专利权,索赔因恶意投诉导致的直接损失。代理律师通过调取平台销售数据等证据,量化损失金额,并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规定,最终促成最高人民法院判决专利权人赔偿被投诉方的损失。

在本案中,张苏沛、何冰两位律师通过程序合规操作、技术证据整合、诉讼策略优化及损害赔偿论证,成功帮助委托人逆转被动局面,不仅确认了产品合法性,更追偿了恶意投诉导致的损失。这一过程凸显律师在专利纠纷中的三重角色:程序合规的守门人、技术事实的翻译者、商业利益的捍卫者,为企业应对知识产权争议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张苏沛
律师 专利代理师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专利诉讼团队发起人,资深律师、专利代理师,江苏省知识产权骨干人才、江苏省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专家、南京市优秀知识产权律师、南京市科技之星法律援助顾问、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从事律师行业已有22年从业经验,代理专利诉讼案件300+件;从事专利代理师行业已有22年从业经验,代理发明专利申请1600+项。张苏沛律师专注高端化、复杂化的专利服务,2012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张苏沛代理的诉讼案件位列50件典型案件第二位,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张苏沛代理的诉讼案件位列30件典型案件第一位;2023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评定全国95位A+专利代理师之一。


何冰
律师 专利代理师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二级合伙人、优秀律师、优秀代理师,专利诉讼团队成员,南京市律师协会产业链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业务创新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师协会“百名知识产权领军人才”(第二期),企业商标管理一级人才,商标代理二级人才。拥有知识产权与机械自动化双学位,具备丰富的理工科专业知识,长期从事知识产权领域诉讼及非诉业务。主要执业领域: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与侵权诉讼、专利无效和行政诉讼、专利检索分析、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项目申报、专利奖申报、上市/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和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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