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8日,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批准发布《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实施。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由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归口。起草单位为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科技创新和大数据管理局、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主要起草人为李小春、董朝岚、仇菁源、汪旭东、葛亚妍、樊云滨、温佳慧。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完善市场信息披露制度,构建商业秘密保护制度。”
2023年9月28日,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南京市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方案》提出:出台《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加快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
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对于企业的创新发展和优势竞争地位的确立,具有特殊重要意义和价值。但由于商业秘密形成和保护制度的特殊性,企业对于商业秘密普遍存在认识不清、界定不明、体系不全、机制不顺、措施不当等问题,使得商业秘密在企业经营和创新实践中的管理和保护面临较大的困难。《企业商业秘密管理规范》以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实际问题为导向,以对商业秘密实现全面管理和有效保护为基本目的,突出指引性和实践性,满足企业积极保护商业秘密工作的基本需要,为南京推进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建设提供了有效的工作基础。